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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的类型_2021年下半年小学教师《教育知识与能力》大纲重点知识点
发布时间:2020-11-05   教师资格

课程的类型_2021年下半年小学教师《教育知识与能力》大纲重点知识点。

  课程的类型_2021年下半年小学教师《教育知识与能力》大纲重点知识点

  (一)从课程的组织方式来划分:分科课程、综合课程与活动课程

  综合课程:是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的知识领域,组合两门以上学科领域而构成的一门学科。

  活动课程:又称儿童中心课程、经验课程,是为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,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,以活动为中心组织的课程。

  (二)从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的角度来划分: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

  (三)从课程设计、开发和管理的主体来划分:国家课程、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

  校本课程:实质上是一个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的民主决策过程。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,其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展示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。

  (四)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

  隐性课程:亦称潜在课程、自发课程,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、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。如师生关系、校风、学风等。

  隐性课程是伴随着显性课程而生的,没有显性课程就没有隐性课程。计划性是区分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主要标志。